湿式报警阀一种通用的固定灭火系统,它由湿式报警阀、延迟器水力警铃以及其它部件(如压力开关、水流指示器、喷头等)组成。该系统长期处于备用工作系统,管网内充满压力,当保护区域内某处发生火灾时,环境温度升高喷头上的温度敏感元件(玻璃球)动作,密封组件脱落,自动启动系统,将水直接喷像火灾发生区域,并发出报警信号以达到报警、灭火、控火之目的。 使用熔点低于800℃的金属材料或非金属材料制造的阀体和阀盖时,充满水的干式报警阀应能承受800℃耐火试验15min,试验后阀瓣组件应能自由开启,阀体应能承受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,保持2min,无永久变形或损坏。 阀体和阀盖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铸铁的材料制成,阀座材料的耐腐蚀性能应不低于青铜。 要求转动或滑动的零件应采用青铜、镍铜合金、黄铜、奥氏体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成。若用耐腐蚀性能差的材料制造时,应在相对运动处加入上述耐腐蚀材料制造的衬套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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